因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,1月8日,蘭溪執法部門向一小區管理責任人開出一張罰款數額為500元的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。
在小區垃圾分類“被動”化“主動”的“轉型陣痛期”里,離不開小區物業的提醒與督促,但蘭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蘭江中隊接到舉報稱,某小區里的垃圾分類亭無故成“觀賞亭”,“中看不中用”的情況污染了小區環境,造成了極大的困擾。
執法隊員到達現場后,幾名小區居民和物業正對著一垃圾分類亭邊的垃圾“發愁”。經過調查詢問,了解到是分類亭內人員未履行管理責任,持續放任亂投放行為,導致小區環境衛生直線下降,影響了小區居民。
執法隊員聯系到負責垃圾分類亭管理的保潔人員張某,“因為總有些居民會不按規定投放垃圾,所以我都是在開亭的時間來統一清理這些垃圾,我也不知道哪些人丟的,就沒管了。”
“垃圾分類負責人在其管理區域內對垃圾分類承擔著不可推卸的責任,要想做好垃圾分類,必須將責任落到實處,源頭管理、層層把控。”執法隊員對張某進行了批評教育。
鑒于當事人認錯態度良好,依據《浙江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》第二十七條規定,蘭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垃圾分類負責人張某作出500元的行政處罰。
日前, 垃圾分類工作如火如荼開展,蘭溪全力推進小區撤桶并點,已實現187個小區全覆蓋。據悉,蘭溪將按照“全覆蓋、無盲區、全方位、無縫隙”的原則,繼續強化職能監管,積極開展垃圾分類提質攻堅整治行動,確保取得真正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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